刘巧 2009年进入亿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,担任高级技术顾问。
精通各类检测认证标准,服务过上千家企业。 联系方式:13686173586(微信同号) 座机:0755-27958201 传真:0769-87309330
邮箱:liuqiao@ebotek.cn
地址:深圳市宝安新安六路勤业商务中心A栋一楼112-114
扫一扫加顾问微信
行业资讯
深圳亿博检测机构(EBOTEST)
欧盟修订REACH法规XVII镉限制条款
佛山亿博机械CE认证中心是一家专业做机械产品CE认证, 已有超过十年的检测认证经验,机械CE认证请认准亿博检测,服务热线:135-3022-3279
欧盟修订REACH法规XVII镉限制条款
2012年9月19日,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(OJ)上发布委员会法规(EU)No 835/2012,对REACH法规附件XVII第23项镉限制条款进行修订。此举表示,欧盟REACH委员会4月份通过的镉限制条款修订案获得正式批准。修改后的法规要求自在官方政府公报发布当日生效,并将实施日期追溯到2011年12月10日。
(1)第23条的第1点的第1和第2小段替换为以下部分:
1.不得用于合成有机聚合物(以下简称“塑胶材料”)制得的混合物和物品:
——聚氯乙烯(PVC)[3904 10][3904 21]
——聚亚胺酯(PUR)[3909 50]
——低密度聚乙烯酯(LDPE),当其用于制造有色母料时除外[3901 10]
——醋酸纤维素(CA)[3912 11]
——乙酸丁基纤维素(CAB)[3912 11]
——环氧树脂[3907 30]
——三聚氰胺-甲醛(MF)树脂[3909 20]
——尿素-甲醛(UF)树脂[3909 10]
——不饱和聚酯(UP)[3909 91]
——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酯(PET)[3907 60]
——聚丁烯对苯二甲酸酯(PBT)
——透明/普通聚苯乙烯[3903 11]
——丙烯腈甲基丙烯酸酯(AMMA)
——交联聚乙烯(VPE)
——高耐冲聚苯乙烯
——聚丙烯(PP)[3902 10]
从上述所列的塑胶塑料中制得的混合物和物品,当镉在其塑胶材料中的含量高于0.01%时,不得投放市场。
(2) 对于第23条的第1点中加入以下部分:
2012年11月19日前,依据REACH法规第69章规定,欧盟委员会应要求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依据附件XV准备物质卷宗,以评估除在以上所列的塑胶材料中使用镉是否应被限制。
有产品办理检测认证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资讯,请联系亿博检测中心:
亿博检测高级销售顾问certified engineer
相关文章